沂南县砖埠镇一核查两明确三到位切实做好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工作
(一)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切实托清医保底子。
砖埠镇提早部署,成立了由镇政府带头,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砖埠镇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镇27个行政村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深入摸底排查,对新增与减少群体进行全面核查,核准资金筹集人口基数,为下一步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工作打好基础。
(二)明确筹资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打紧征收时间。一是明确参保对象和参保目标,凡我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的非本镇户籍学生,在我镇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镇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都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二是明确筹资标准和时限,2017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2016年11月16日到2016年11月30日为集中缴费阶段。
(三)多措并举,压茬进行,切实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喇叭、村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标语等,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对举家外出、常年在外的农民,引导他们自觉自愿参保。截至目前,全镇共印制发放宣传明白纸8000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36幅,拷贝宣传音频资料36份,出动宣传车2次,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措施到位。全镇以工作区为单位划分为五个工作网格,各工作区具体负责辖区内居民医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具体负责本村村民参保资金的收缴、登记和发证等工作,镇人社所做好筹资工作的指导以及参保人员档案的建立和证卡的制作;严格登记审核,各村安排固定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筹资登记工作,严格审核参保人员是否属于筹资对象,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的登记,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对自愿放弃参保权利拒绝参合的,逐户签订“保证书”或填写“拒签保证书”并上交镇新农合办。
三是督考到位。整个筹资工作压茬进行,镇卫生、财政、民政、人社、纪检、宣传等部门,加强督导考核,及时对筹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逐步形成稳定、高效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要求各村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自愿参保,及时上缴参保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参保农民个人缴纳的参保资金。实行“每日督导汇总、每周总结分析”的督考制度,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在月考核、年考核中进行加分、奖励;对筹资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给全镇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造成被动的村组,以及工作宣传发动不到位、措施不力,筹资建档结束后发生到县以上信访投诉的村,取消考核全部分数并在全镇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