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四项举措确保律师所年检工作四个到位
沂水县司法局按照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强化“四项举措”落实,确保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四个到位”。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组织到位。为使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该局将其列入律师工作重要议程,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该县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2月底,召开各律师所主任会议,对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对照标准,全面梳理,确保自查到位。从3月初开始,7家律师事务所利用一个月时间,按照实事求是、狠抓落实的原则,严格对照《临沂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评分标准》,从基本情况、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开展、履行律协义务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将自查考核情况及对本所律师考评情况形成相关材料报我局,由局法律服务管理科进行评查审核。同时,不定期对各所自查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各所工作进展,确保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强化举措,集中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在各律师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局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律师所年检工作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通过审核书面材料、查阅资料、案卷、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照标准要求,分别对全县7家律师事务所和68名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重点对各所及其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案卷归档情况、落实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情况、财务管理及纳税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认真总结,完善机制,确保提升到位。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前期自查工作成果,切实提高年检考核工作质量,该局在对自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体律师规范执业。通过以上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