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个风清气正中秋节国庆节上海重申和明确五条纪律
9月3日,***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秋节、国庆节就要到了,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为贯彻*********,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日前,市纪委常委会议对本市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出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近期中央纪委常委会的有关要求,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据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重申和明确了关于禁止违规收送礼品的五条纪律要求。
市纪委常委会议要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根据部署,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带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调研组,已分赴本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节前本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此外,本市还将组织特邀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等有关人士,对本市党政机关公款购买、公款吃喝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重申的五条纪律要求包括:一是本市党政机关之间不得赠送和收受礼品;二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赠送礼品;三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四是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得决定、授意、同意违规赠送和收受礼品;五是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
《办法》还明确,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逾期未上交的,视同收受。对于未主动如数上交,亦未如实报告组织的,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礼品上交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登记程序,切实加强上交登记管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礼品上交登记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上交登记管理情况纳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