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办理报关代理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开具统一的《报关代理业专用***》(以下简称《专用***》,票样附后),不得开具其他***。《专用***》代码为:231****70151。 二、《专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第一联***联背涂绿色并加印防伪标记,第二联业务联背涂绿色,第三联记账联背涂蓝色,第四联存根联使用配套打印纸。包装规格为100份/包,1000份/箱。 三、各单位应及早通知相关企业,避免企业8月1日前后仍领购或申请印制其他***而造成浪费的情况发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报关行业税收征管,规范报关代理企业的***使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公平竞争,决定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式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启用时间 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办理报关代理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报关代理业专用***》,并在***联加盖***专用章。 二、《报关代理业专用***》联次、规格 《报关代理业专用***》为电脑四联式***。即第一联为***联(委托报关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业务联(报关代理单位业务结算),第三联为记账联(报关代理单位记账凭证),第四联为存根联(报关代理业专用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兰色,第三联印色为红色,第四联印色为黑色。《报关代理业专用***》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 三、《报关代理业专用***》内容 《报关代理业专用***》的有关内容及含义:***代码、***号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委托书号、联系人及电话)、业务摘要、通关服务费用项目及金额、代垫费用项目及金额、通关费用小计、代垫费用小计、合计、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收款单位盖章)、备注。 其中,"机打代码"应与"***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号码"一致;"机器编号"指税控器具的编号;"税控码"指由税控器具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委托书号、联系人及电话"指委托报关代理单位所属信息;"委托书号"是指代理报关委托书编号;"业务摘要、通关服务费用项目及金额"指代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业务收取费用项目及金额;"代垫收费项目及金额"指代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业务时代垫费用项目及金额;"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指代理报关单位所属信息。 合计=通关费用小计+代垫费用小计 四、《报关代理业专用***》开具要求 (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应使用税控收款机或计算机开具。已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代理报关单位,"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在纳税人输入***代码和***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尚未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单位,可暂时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 (二)《报关代理业专用***》计算机开票软件由中国报关协会开发,下发代理企业使用;使用税控收款机开票的,开票软件由省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开发,无偿提供纳税人使用。 (三)付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必须填开全称,不得简称,否则视为无效。 五、《报关代理业专用***》印制 《报关代理业专用***》采用压感纸,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代码、***号码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编印。 お ***:报关代理业专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