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社局四项措施打造便民阳光窗口
今年以来,沂水县人社局创新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服务效能、创建群众满意窗口”这一主题,采取多项便民措施,以让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改进窗口服务方式,改善窗口服务环境,全面提升人社部门服务水平,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在服务窗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条龙服务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通过规范制度来统一窗口服务程序,明确窗口岗位职责,严格窗口办事时效,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对审批服务事项、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进行再梳理、再精简、再压缩,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是推行“阳光服务、文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一律着工作装。带工作牌,实行统一服务仪表、统一行为规范,同时将业务窗口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经办流程,所有办事程序公开透明。通过电子大屏幕向群众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以及近期人社工作情况通报,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打造人社系统对外良好窗口形象;开展流动红旗单位、业务标兵、学习标兵、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大力推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理念。实施“三四五”服务准则,即:“三有”: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不”:不把个人不良情绪带入工作,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刁难服务对象,不和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冲突;服务效率实现“五零”: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标准零投诉、服务事项零积压。
四是健全制度落实,加大考核机制。通过开展“找标杆、亮差距、比发展、追先进”活动,健全每周五学习制度,定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增强学习意识,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的争先创优服务意识,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以落实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考核基础,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便民惠民的“阳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