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零售药店已注册报告近1200家
2月1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获悉,连日来,该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积极落实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一定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2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药化科联合龙岗医保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对未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零售药店将开展联合惩治。同时,该局药化科还联合各街道监管所对零售药店开展督查,督促零售药店履行落实登记报告制度。2月14日,该局药化科联合平湖所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依法查扣了一批“三无”口罩,形成有力震慑。
据了解,该局药化科通过微信群、QQ群与辖区各连锁总部和单体药店联系,要求各连锁总部及时下发文件并收集所属门店报告,注册省智慧食药监系统,报送每日登记情况。通过检查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检查已上报出售退热类药品的零售药店,现场督查是否向当地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对未及时报告的零售药店,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提交报告;对其他上报的零售药店,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了解报告情况,督促及时报告。截至目前,龙岗辖区零售药店注册报告已近12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