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承担绩效考核指标的部门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
为切实解决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方面的突出问题,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承担绩效考核指标的部门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力求通过查找和整治“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责任型政府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省市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此次活动的整治重点聚焦在以下方面:任务落实不到位;忽视过程节点考评;虚报、瞒报或随意更改数据;不按要求执行任务;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等6个方面问题。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绩效办将从“自查、核验、督察、通报、考核”5项问责措施入手,全力推动竞相作为良好局面的形成。各部门、各地区将对照考核指标,逐项梳理,明确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线上节点核查和实地查验两种方式进行察访核验,对未按要求上报材料的部门或地区,实行扣分和追责处理。市政府绩效办与市政府督察室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联合督导,并形成督察专报,分别报送市党政主要领导及市委组织部。在节点考评中,对被省亮红灯或未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或地区实行定期通报,并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组织约谈。在对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优异的部门实行奖励的基础上,还将对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通报批评及在省政府对政府绩效考评中被省扣分的部门或地区予以扣分,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