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拨付首批企业应急稳岗返还补贴2469万元
我市拨付首批企业应急稳岗返还补贴2469万元
投稿:市财政局 来源:时间:2019年12月17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省针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出台了应急稳岗返还政策。
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调查失业率5.5%。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企业连续亏损三年以内;二是企业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三是经当地政府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补贴标准根据2018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按人均816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可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政策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以来,市财政局与市人社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经过企业申报、人社部门预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集中公示等规定程序,市级财政已及时发放驻马店市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应急稳岗返还补贴2469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全市3026名企业职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