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下朱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下朱宅
一.采购人名称: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下朱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项目名称: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下朱宅村路灯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项目编号:
ZJKP2014YW059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4年4月18日
五.更正事项:
投标保证金、灯具检测报告、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六.更正内容:
1、投标保证金交纳由原来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30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修正为“投标保证金收款人: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帐 号:201***********7 开户银行:义乌市农商银行廿三里支行
备注:下朱宅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九页★1.1.6条由原来的“灯具由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和由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灯杆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报告内须有灯具效果图、灯具外形尺寸、灯具型号规格、灯具防护等级、灯具出光效率、灯具耐久性试验、潮态试验、中性盐雾试验等详细数据,且判定结果符合要求。报告中单类项目不可拆分提供,原件单独包封提供,未提供原件者按无效标处理。预中标供应商的原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回。)。”修正为“灯具由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和由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灯杆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报告内须有灯具效果图、灯具外形尺寸、灯具型号规格、灯具防护等级、灯具出光效率等详细数据,且判定结果符合要求。报告中单类项目不可拆分提供,原件单独包封提供,未提供原件者按无效标处理。预中标供应商的原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回。)。”
3、招标文件第十页1.2.3条下由原来的“注:①上述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中必须为红章)。在光效、物态防护、防腐三大类报告中不可将其中的小项拆分提供,提供的证书、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修正为“注:①上述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中必须为红章)。提供的证书、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联系人:赵棋明
联系电话:0579-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