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安龙县九条措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
质量监测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安龙县全面深入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依法规范各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统一,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是严禁举办重点班,严禁开除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五是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革教学内容,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采取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六是按照《安龙县中小学实验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实验工作,确保实验开出率;七是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遍布农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用好用足教育资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八是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广泛开展校本教研,向教育科研要质量要效益;九是抓好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学科教学研究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