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春市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公告
经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为:伊春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伊春市第一医院、伊春市中医医院、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美溪人民医院、铁力市市医院、铁力市中医院、铁力林业局职工医院、桃山林业局职工医院、双丰林业局职工医院、伊春市西林区人民医院、金山屯区人民医院、乌伊岭区人民医院、汤旺河林业局职工医院、新青区人民医院、五营区人民医院、红星区人民医院、带岭林业实验局职工医院、朗乡林业局职工医院、乌马河林业局职工医院、翠峦区人民医院、上甘岭林业局职工医院、友好区人民医院、伊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伊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南岔林业局职工医院、嘉荫县中医院、嘉荫县人民医院、伊春市伊春区伊木加医院,共计30家医疗机构。2021年定点康复机构为:伊春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伊春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铁力林业局职工医院,共计4家医疗机构。2021年辅助器具定点机构为:哈尔滨龙英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共计两家辅助器具厂。
以上医疗服务机构为伊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单位,除此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工伤治疗费用一律不予核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
伊春市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