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办部署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委办《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8〕7号)、《关于认真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两类”重大隐患整改责任,5月21日,市政府安委办下发《关于印发伊春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安委办发〔2018〕44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消除两类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填写涉氨制冷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继续完善“一企一档”监管台账,全面掌握本辖区的监管底数。市政府安委办将在6月中旬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隐患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以往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要重点检查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涉氨制冷企业加工车间、制冷机房的安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备案、应急救援等方面情况。全面提升企业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一是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涉氨制冷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意识,立即组织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对5年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和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要严格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的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全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涉氨制冷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对重大危险源或未完成“两类”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对“两类”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常态化执法检查。各地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将涉氨制冷企业列入年度监督执法计划。执法检查要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三是要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加快推进“双机”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认真学习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典型经验,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液氨使用安全常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