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滨河地区法定图则1305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福田区前期办申请拆除上步小学原有北面食堂和教学楼,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功能为普通教室、功能教室、行政办公、图书阅览、风雨操场等,不含地下车库及架空层)。该事项涉及 [滨河地区]法定图则13-05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滨河地区]法定图则13-05地块位于福田区东园路与上步南路交汇处东北侧。规划为配套设施用地(R6),用地面积5039平方米,容积率0.7,配套设施18班小学,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滨河地区]法定图则13-05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13-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其余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南园街道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东园路与上步南路交汇处东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6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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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地区]法定图则13-05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