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对南山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增设诊疗科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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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深卫人医政〔2013〕251号
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增设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等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院的医疗需求,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增设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皮肤科(门诊)。你院的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内科,新生儿专业)、儿童保健科、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皮肤科(门诊)、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床位核定为:100张,牙椅核定为:6台。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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