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计划管理青岛市完成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
日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章规定,青岛市制定了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前期,市司法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广泛征集了各单位各领域2021年重点工作事项。通过对各单位提报的20余件拟由市政府决策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广泛的15项决策事项纳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明确了完成时限。目录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等15个部门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社会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发挥程序合规审查作用,提前介入并督导决策承办单位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目录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