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居民参保住院可享大额医疗费用补贴
65岁的周老太今年7月16日因“脑出血、胃穿孔”住进了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8月出院时结算住院总费用23万多元,基本医疗报销了10万多元。现在,她可另外再多报销3万多元的大额医疗费用补贴。
7月1日起,禅城区开始实施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贴。一个社保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参保人因病住院,纳入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不含起付标准)累计超过3万元的,超出部分可获得90%的补贴。每个社保年度累计最高补贴额度为5万元。
设定3万元作为起付标准,是取2011年市居民可支配收入30718元的万元整数。这也是人社局实施大额医疗费用补贴的初衷——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减少因病致/返贫的现象。据统计,2011年禅城区有180多人因病住院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
此次施行大额医疗费用补贴,是全省范围内禅城区率先做出的尝试,与8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六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不谋而合。禅城区今年试行大额医疗费用补贴后,预计明年7月1日在全市推行。
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计,禅城区共有20多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些个人无须再缴纳其他费用,就可以享受居民住院医保大额医疗补贴。今年7、8月份可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贴的市民有16人,总额达到30万元,其中一位肺炎患者可享受最高5万元的补贴。10月份后,禅城区社保局将主动通知这些市民办理补贴手续。
温馨提示
手续办理:参保人接到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收据(***)、居民住院医保费用结算单、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属下四个社保分局办理补贴手续,最迟可在本社保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