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启动村(社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试点工作
昨日上午,在佛山市村(社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推进工作会议上,来自顺德区伦教街道的“村官”,纷纷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会议透露,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开展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四级同创”活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7日,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岸明率工作组到佛山进行法治创建活动调研时,强调要结合当前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宣传“两法一条例”,并参照“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组织两委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确保达到省创建标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村居是各项建设的落脚点和根基,希望与会村居两委负责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按照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实际行动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高度肯定了佛山此次的做法。据了解,未来村(社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