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垃圾小心挨罚
高明计划招募300多名监督员,预计9月初上街协助执法人员对乱丢倒等行为开罚 |
记者唐继宜报道:“城市管理要取得效果,不仅要教育,还要处罚。”近日,高明区城管委表示,拟招募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协助执法,预计9月初起全面开罚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 佛山市政府8月13日发布的《关于禁止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的通告》规定,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涂画、乱穿行等行为,将被处以1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而单位乱倒垃圾,则将被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的罚款。 17日,高明区城管委专门召开通气会,就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城市管理不能仅停留于教育、劝导,一些乱象的改善,还有赖于处罚。”高明区城管委表示,计划在全区招募300多名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协助城管、公安等部门上路执法。目前,相关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尚待高明区政府审批。 城管委介绍,招募监督员后,将对其进行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然后再上岗。监督员将分布在沧江路、文昌路、文华路等城区主干道,运作成熟后,再向次干道和内街巷延伸。 由于监督员并无直接执法权,在具体处罚时,将会把违规、违法行为上报给最近的城管、公安执法人员,由执法人员开出罚单。“如果遇到不服从处罚的情况,将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追究违法者的责任。”高明区城管委表示。 根据计划,高明区市容环卫监督员预计于9月初完成招募、培训,届时,他们将正式上街,协助执法人员对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开罚。 今年7月,高明启动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占道经营,乱穿马路、乱停放,乱涂乱画、非法张贴横幅、广告牌等五类城市管理“乱象”进行整治。经过一个多月来的密集宣传、劝导,目前,整治行动已开始进入集中处罚阶段。除计划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外,对沿街商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已开始实施。 上周,城管部门已向荷城市场周边11家商铺发出处罚预告通知,拟对其违规堆放物料的行为处以每家3000元的罚款。“我们今年3月份就对这些店铺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他们并未按要求整改。”城管执法人员表示。 城管委介绍,今后,对沿街商铺的整治,将从市场周边、主干道周边,逐渐推向次干道、内街巷。而根据商铺与工商部门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若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处罚,工商部门将不再对店铺予以年审。 相关链接 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每次罚款50元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的通告》规定,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以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行为,由城管部门每次(处)处以50元罚款。 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的,由城管部门对居民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 对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的,由公安部门每人(次)处以1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含自行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每人(次)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