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试点多测合一测绘机构的通知
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放管服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和我市即将试行的“多测合一”改革工作,为配合做好试行工作,需先开展申报试点“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积极参加,共同做好“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准入条件
1、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
2、具有测绘资质中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业务范围;
3、信用等级评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监管措施
从事试点“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机构,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相关法规依法处理外,将不得列入试点“多测合一”机构名单,且一年内不得纳入该名单。
1、为取得“多测合一”业务资格,提供虚假资料、拒绝提供相关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2、伪造成果、测绘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中,有测绘项目不合格的;
3、测绘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或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存在安全、保密隐患的;
4、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该单位原有技术等级标准,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5、在当年测绘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中,被公示2次(及)以上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7、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揽“多测合一”业务的。
三、申报时限
凡符合试点申报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请于8月1日-8月2日填报《青岛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报送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技术人员名单、测绘作业证人员复印件(电子扫描件也可,邮箱地址:kcchglc@qd.shandong.cn。)
材料报送到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和地理信息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5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8室,联系人:朱文嘉,联系电话:83890702。
测绘和地理信息处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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