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提案(第094号)答复
宛霞、邱泽玲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的提案非常好,非常及时。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房发[2019]51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本着“业主主体、社区指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稳步推广”的原则,由街道指导社区开展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民意征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经本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85%以上的业主且总户数85%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增设电梯协议。此外,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符合条件的单元就可以加装电梯。
为此,我局就既有住宅区增设电梯的有关工作指导皇姑区所属道办事处、社区设专人负责,开展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民意征求、矛盾协调和公示备案以及监督增设电梯的后续管理和日常运行等方面的工作。
今年市、区两级政府,在既有住宅区居住环境建设工程中,为了使百姓能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拟安装7个单元7部电梯列入2020年皇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建设工程中项目,现正在组织实施中。
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会积极配区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指导、宣传工作,力争让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为促进皇姑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房产局
2020年5月6日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撰稿人:侯建民
审核人:张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