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皇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皇姑区城市建设局检查32家建筑工地,其中党政领导班子参与检查5次,发现一般隐患3处,督促建筑企业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全部整改到位。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皇姑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皇姑区2020-2021年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皇姑区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皇姑区城市建设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应急安保工作方案》,夯实安全生产预防机制,提高了风险管控和事故防控效能。
二、做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在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我局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准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全面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应急安保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化解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重点防范冬季安全事故
根据《市安委会近三年(2017-2019)四季度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研判报告》,建筑工程项目陆续进入施工收尾和冬季施工阶段,赶工期、交叉作业情况增多,加之冬季寒冷天气,从业人员穿着厚重、听觉、视力、行动受到一定影响,事故风险随之加大。我局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加强风险管控,加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引导企业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对高处坠落、坍塌、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四、充分保障项目停工安全
辖区内22个项目签订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表》,在申请表中明确“八项”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企业填报《停工报告》,由区城建局安全站监管人员到现场,根据上报的“八项”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由建设局批复意见,方可停工。
撰稿人:胡敬雪
审核人:王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