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围绕生态宜居环境建设迅速开展三大行动
胶州市围绕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创新工作方式,迅速展开“三大”行动,全力推进该市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城市品质再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三大工程”。大力推进治污水、增绿化、抓节能三大工程。截污、新修、改建合流管网,确保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实现污水处理由城区向农村延伸。进行增绿、扩绿,新增绿量82.1万平方米,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23%。引入低碳环保理念,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推向深入。
二是实施城市环境再变样行动,全面治理“三类污染”。全面治理路面污染、视觉污染和空气污染,建立机械化作业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环卫保洁新模式,综合整治 5条特色商街,充分展示城市良好形象,升级改造11台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大幅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三是实施城市管理再加强行动,深入推行“三化管理”。 推行规范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制、道路挖掘审批制度,推行门前“三包”制度,按路划分责任网络,定人、定岗、定责,与考核挂钩。所有工地自拆迁介入,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标准化要求;外运建筑垃圾必须覆盖、洒水,切实减少工地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