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所得税率减至15我市认定工作全面启动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按照新税法实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被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率从原先的33%减至15%,企业通过认定后,有关部门将按照15%这一新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为此,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了新税法中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加以认定和管理。
市科技局高新处人士介绍说,我市企业必须在10月20日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完成注册,然后尽快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相关资讯可登录青岛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税局等四家部门将在年底前,对所有前来申报的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完成认定,让更多的企业及时享受到国家减免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