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2014年度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
日前,市经济信息化委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青经信字〔2014〕66号)文件,在印染企业中组织开展准入公告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印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使更多的企业达到准入条件规定。
凡具有印染能力的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业法人单位,新建或改扩建能力、现有企业的生产布局、工艺装备要求、质量与管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与社会责任等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均可向我委提出公告申请,填写2014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经申报材料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合格,于9月底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规范印染项目准入,推进印染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促进印染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公告了《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自《准入条件》实施以来,我市已有2批6家企业入选符合《准入条件》企业名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不断完善,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下步,我委将严格按照《准入条件》及《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各区、市经信主管部门加强对印染企业的指导和现场检查,加强与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协调,做好准入公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