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三注重三提高做好农民工权益社会化源头保护工作
一是注重教育指导,提高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指派业务精通的法院干警定期深入辖区大、中、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收集整理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败诉承担不利后果的典型劳资纠纷案例,汇编成册向企业发放,进行违法成本和风险提示。定期组织企业界代表座谈,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进行回访,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案件纠纷的发生。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工群体的维权主动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提高农民工群体对自身法律地位的认识程度,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依法维权。细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必要的举证指导,提醒农民工群体充分重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引导其在权益受损时积极主动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合理反映诉求,寻求救助。
三是注重形成合力,提高农民工权益社会化源头保护的实效性。密切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与劳动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将企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处理情况向劳动行政部门通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司法建议等途径,为劳动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供便利。与媒体加强联系,利用媒体传播快速广泛的优势,共同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共同关注农民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