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全力推行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为在全州各乡镇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乡镇行政执法体制。州政府法制办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推行乡镇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黔西南州从2007年开始,就采取“一体两手”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模式(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体系为核心,一手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一手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大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近几年,州政府法制办通过到乡镇开展调研和对全州各县(市)政府、州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中发现,乡镇政府职权不清,职责不明,普遍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开展工作没有清晰的法律依据。针对这一情况,州法制办认为,依法行政工作要全州一盘棋统筹、全方位地进行,只有抓好基层特别是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乡镇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也才会更加牢固,依法行政工作才能全面有效推进,才能从更大程度减少各种矛盾纠纷。
为做好乡镇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州政府法制办从2012年4月开始谋划,并借鉴辽宁省朝阳市的乡镇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验,9月正式开始全面梳理涉及乡镇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执法依据、执法类别目录草案。据统计,全面梳理涉及乡镇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132部,其中:法律34部,行政法规43部,地方性法规24部,部委规章17部,省政府规章14部。在此基础上,分类出行政执法事项222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确认2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与救济4项,行政纠纷调解及处理10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公开12项,其他行政行为109项。
为确保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有效推进,州法制办结合全州实际:一是制定了统一的各类执法事项办理流程、岗位责任、执法标准、管理制度等;二是制定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推行乡镇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深入到具有矿山的乡镇、欠发达乡镇、集镇式乡镇等各类乡镇调研;四是征求全州各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州级46个行政执法机关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意见或建议;五是召开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讨论;六是通过组织法律论证会进行论证。
通过调研、征求意见或建议、讨论和论证,一致认为,乡镇政权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推行乡镇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是理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提高执法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树立政府权威现实需要。推行乡镇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能切实有效解决目前乡镇政府职权不清,职责不明,普遍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能全面有效提高乡镇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是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全州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该《方案》已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待该《方案》向社会公告后,将在每个县(市)确定一些乡镇作为试点,州政府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对试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行政执法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颁发《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在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对乡镇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补充完善,适时在全州各乡镇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