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地税举办学好用好企业所得税法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暨纪念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
3月28日下午,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在青岛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举办“学好用好《企业所得税法》,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暨纪念《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市五大班子领导、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外经贸局、市普法办负责同志及市国地税局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基层局领导、基层单位税务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部分有代表性的外资、内资企业代表和法律专家与会。
这次座谈会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联系我市实际,请市领导、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国地税局负责同志和我市内外资企业法人代表、相关专家学者等,分别座谈如何学好用好《企业所得税法》,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市税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执法、提供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征求纳税人代表对税务部门执法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会上,国税局局长刘崇俊介绍了国税、地税2006年的基本工作情况,还就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的意义、背景和对我市经济与税收的影响向大会作了说明。
与会人员就会议主题认真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关键环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必将积极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的税收法律环境的形成。新法律的颁布有一个为大家所认识的过程,必须注意广泛动员,加大宣传教育。
会议提到,为了学习贯彻好新税法,为广大企业服好务,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市国税局、地税局专门组建了专题工作组,将开展新税法施行后对青岛经济和社会带来影响的专题调研,力争在短时间内把情况分析、数据测算做实,为政府提报专题报告。同时,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新税法,特别是要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法规和制度的出台,为广大纳税人开展咨询、培训和辅导,帮助纳税人尽快了解、熟悉和掌握新税法的各项规定。下一步,市国税局、地税局还将在税务网站开设新税法的培训辅导专栏,并通过“12366税务热线”和在办税服务厅开设咨询台为纳税人提供涉及《企业所得税法》咨询方面的服务,为新税法2008年1月1日的实行做好各方面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