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委启动五一黄金周前后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为保障广大市民“五一”黄金周“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日前,市经贸委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采取措施,做好“五一”期间“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经营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4月20日到5月10日期间,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一、加强市场蔬菜质量检测。各无公害蔬菜监测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调整监控品种,增加检测项目和批次,丰富检测手段,扩大监控区域,尤其对来自高危产区的蔬菜实施重点监控,特别是批发市场要加大检测批次,做到随到随检和全批次抽检,不合格蔬菜必须全部予以协议销毁,坚决遏制不合格蔬菜流入我市。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各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厂要严格控制生猪来源,加强生猪入市备案制度,加大对肉品检疫检验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猪肉“瘦肉精”、“注水牛羊肉”的治理。对不合格肉品,按照规定要求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豆制品和水产品的管理。积极开展规范和整顿豆制品市场经营秩序活动,不断完善设施,整改存在问题,规范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豆制品生产“黑窝点”,加大水产品批发环节质量检测,确保市民消费安全。
市经贸强调:各市、区流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原则,督导辖区各监测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用、警示和通报制度。辖区监测单位要对市场业户建立商品来源信息档案,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行“绿、黄、红”警示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对检测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经营不合格商品的业户、不合格“菜篮子”商品来源地等进行登记造册,及时警示通报。
二、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制度和预警机制。通过索证索票,进一步完善零售--批发--生产环节的“菜篮子”商品质量可追溯制度;通过媒体、通讯和网络等,及时向市民传递相关信息,保障消费安全。
三、密切合作,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与辖区内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游商浮贩、不法业户及其不法行为,积极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菜篮子”市场经营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