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照顾饮食起居又要兼顾精神慰藉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以下称《规范》)日前正式实施,该《规范》规定社区居家养老除生活照料外,还要对老年人进行精神慰藉等服务,并首次建立质量服务投诉制度。
《规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工作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每年在岗培训应不少于10学时。
《规范》要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主要包括: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外公布市民政局的投诉电话12349和各区市民政局的投诉联系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服务质量有问题的督促其及时改正,并对其改正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据悉,今后青岛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进行电话、入户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