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机场乘坐飞机不能使用充电宝
张家口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亚萍)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公告,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乘机,且规定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关闭。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一规定已在宁远机场执行。
“充电宝作为锂电池的一种,一直都是不得托运的。只不过现在把能携带的个数明确了,要求也更严格了。”宁远机场一位安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国家民航局已多次下发文件,明确乘客携带锂电池乘机的限制。在值机柜台和安检处,记者也看到了关于锂电池不得托运的相关告示牌。“在暑期,乘机出行的旅客较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旅客携带有充电宝。在安检中,我们也发现过一些超标或‘三无’产品的充电宝。中国民用航空局此次发布公告,是为了再次强调飞行安全问题。”
此外,公告还强调,旅客乘机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并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这么规定,其实还是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宁远机场工作人员解释,充电宝属于锂电池产品,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将其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在狭小的货舱中受到挤压、碰撞等,一旦起火,将危及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