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力促干部主动作为
强化法治思维 提升履职能力
衡水市桃城区力促干部主动作为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于艳梅、白宏旺)去年以来,衡水市桃城区通过完善法律培训、依法公开、细化考核和严格问责等多项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多管齐下,强化干部法治思维,促进干部主动作为。
自学与培训相结合,强化干部法治修养。他们坚持“一把手”带头学,每次召开区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带头学习一部法律法规,各单位“一把手”牵头,每周五下午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会。同时,由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法律义务宣讲员,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民法》、《土地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他们还通过“季末大讲堂”增设每月法治专题培训,请专家学者对区级领导、各乡科级单位“一把手”开展《公务员法》、《干部条例》、《安全生产》等12部相关法律的专题培训,并组织干部职工分批赴深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一把手”抓、干部逐级带头学,在全区营造了学法懂法、敬法畏法的浓厚氛围。
自评与认定相结合,加强法治能力考核。该区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否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律己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他们采取百分评价机制,其中,个人按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受众评价等10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自评,自评结果按20%比重计入年终考核结果;由组织部、纪委、督查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派出联合督查组,强化对干部法治能力的日常督查考评,考评结果占年终考核比重的30%;区分乡镇、街道、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不同职能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差异化考核,占年终考核比重的50%。自评、日常考评和差异化考核量化结合,使广大干部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当中,更加自觉地做到执法必严。
奖优与罚劣相结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他们建立了群众审议制度,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担任“议员”,对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定,结果分为主动作为、正常履职、不作为或乱作为三个等次。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对出现过两次以内违法违纪的班子或干部个人,均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资格,出现3次以上的做不合格处理。对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行政的,通过诫勉谈话、责令改正、调离岗位等举措进行处理。在坚持做到“违法必究”的同时,也坚持“有为必赏”,鼓励广大干部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基本原则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勇于“摸着石头过河”。利用《衡水日报桃城版》开辟“法治桃城”专栏,宣传“法治型”干部的先进事例,增强其荣誉感和自豪感,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