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起征点提高个体工商户获益最大
青岛日报讯 继刚刚发布的“国9条”之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给众多小微企业再度带来利好。
市小企业协会秘书长张琳表示,目前全市共有私营企业13.1万户,大部分为小微企业。按照中小企业新划型标准,大部分行业中微型企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虽然尚难确定有多少企业未达到调整后的两税起征点,但肯定有一定的覆盖面。
“此次税政调整,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会有一部分工商户告别增值税和营业税。”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原先起征点的上限调整为现在的下限,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相当一部分个体户销售额处于这个区间。“比如某个体工商户一个月销售货物4900元,按照旧规定需要缴纳142.72元增值税,现在这一块就可以免除。”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已达33万户,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比重超过65%,新政的影响力将在这一群体中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