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突破7亿元大关
自黔南州启动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工作以来,福泉市民宗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扶持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特别是2014年6月17日全省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现场推进会后,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掌握基础情况,宣传扶持发展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政策,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服务。截止7月28日,福泉市共有州级认定的民贸企业68家,国家认定的民品企业1家,累计为民贸民品企业办理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75580万元,占州下达目标任务数的279%,是上年同期的53倍。 2014年,州级下达福泉市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任务是27000万元。为将这一利国惠民的政策落到实处,福泉市民宗局主动作为,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企业开展调研,掌握基础情况,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多方位宣传国家扶持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多次组织召开银行与民贸民品企业座谈会,加强双方的联系与沟通,明确专人负责办理优惠贷款业务。市政府将落实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政策作为加快福泉工业强市步伐的重要举措来抓,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扶持福泉市民贸民品企业加快发展的方案》。截止7月28日,已落实到位的有福泉市福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15亿元、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亿元、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亿元、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亿元等23个企业,共获得优惠贷款总额7.56亿元。至一季度,已累计享受中央财政贴息52万元,目前已申报第二季度中央财政贴息126万元,从第三季度起,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将会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