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多措并举平稳推进殡改工作
自2013年3月1日零时起,福泉市分步分区域实行集中治丧、遗体火化、公墓安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在省州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配合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下,殡葬改革工作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殡葬管理职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殡葬需求,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平稳推进。截止2013年8月31日,共火化遗体108具。其中:符合政策规定的火化对象70具,实现政策规定的火化率100%;丧属主动要求火化的34具,迁坟遗骨火化4具。在殡仪馆集中治丧48例。没有发生占道治丧现象。火化后骨灰在黄龙井公墓安葬47穴,城市规划区等政策规定禁止葬坟的区域未出现新建坟墓现象。惠民殡葬政策和奖励措施落实到位。对符合《福泉市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的对象,及时为丧属办理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手续,共办理21例,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20546元。对符合《福泉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奖励规定,不属于殡葬改革第一步实施区域和对象的,而丧属主动送死者到殡仪馆治丧、火化及骨灰公墓安葬的给予奖励1000至2000元,共兑现奖励15例21000元。5月30日,全省的殡葬改革推进会及观摩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 为实现殡改工作分步走的目标任务,顺利启动9月1日零时起,对居住在城市集中治丧区域内的所有公民(含外来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运送到殡仪馆集中治丧、火化的第二步殡葬改革工作,我市多措并举,平稳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加强领导,强化考核。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协调保障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殡葬执法应急协调决策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二是落实殡葬改革工作包保责任制,强化考核和问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单位)管理的原则,落实殡葬改革工作包保责任制,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分内容单列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影响殡葬改革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理顺体制,强化执法。一是理顺执法体制,强化执法联动。成立福泉市殡葬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在市民政局,与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合署办公。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殡葬执法队伍的领导,建立健全殡葬执法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殡葬执法的强制性和有效性。二是理顺殡葬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监督体制。为形成殡葬执法、丧葬服务为一体的管理体制,让殡葬事业服务民生、惠及民生,明确市民政局为殡葬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 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稳步推行惠民殡葬全覆盖。在继续执行《福泉市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从2013年9月1日起,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泉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之外的死亡人员免除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公墓管理共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二是合理调整集中治丧区域,尊重人文关怀,规范治丧活动。金山办事处和城厢镇的集中治丧区域不作调整。因马场坪办事处到黄龙井殡仪馆治丧,目前存在交通不便等困难,本着实事求是和人性化的原则,对马场坪办事处的集中治丧区域作了调整。三是加强殡仪馆餐饮业的管理,提供便民利民餐饮服务。严格执行“微利”的餐厅经营原则,在餐厅现行经营方式的基础上,餐厅承包人开展“万帮”的模式服务丧家或者由殡葬服务公司提供场地和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由丧家自行聘请“万帮”解决治丧期间的餐饮。开通殡仪馆公交线路,为丧家行孝治丧提供便利。在9月1日之前,开通黄龙井殡仪馆的公交车和专线面的车,在有丧家治丧时适当延时服务。 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鼓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殡葬管理的人和事进行举报。对经查实后的第一个举报人予以500~2000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