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公开招租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老河口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对我单位位于老河口市第一医院线子街9号停车场80个车位,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单位 :老河口市第一医院
二、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1、出租资产名称:停车场
2、坐落位置:老河口市线子街9号
3、数量:80个
4、面积:共约 3052 平方米
5、现状:出租
6、用途限制:仅限作为停车场使用,不得占用消防、绿色通道,违规乱停等行为。
7、租赁期限:两年
8、租金底价:80个车位年租金74000.00元
三、招租方式:竞争性谈判或竞租
四、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20 日止
五、报名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2、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等有效证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停车场经营管理类目。
3、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征信记录。
4、具有停车场经营管理相关经验,且具有医院停车场管理经营的公司,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
六、 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如遇突击检查任务、迎检活动、接待任务或举办大型活动,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招租方安排。
2、租赁车位为80个,停车场所有车位的管理及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3、出租期限内,若收到部门、市民等有效投诉,承租方必须在规定期限(该期限由招租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夺并书面通知承租方)进行整改,对逾期或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招租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要严格遵守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性限制规定,且爱护和保证停车场相关公共设施的安全。
5、停车场进出的相关收费配套设施由承租方负责建设,产权归承租方所有,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续约权,若承租方未承接后续合同,需在十五日内将所有配套设施自行拆出离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承租方必须交保证金2万元整,以财务科收据为准。凡发现占消防通道、急救车通道和不按医院要求乱停、乱放的车辆按每辆100元罚款,以照片为准,从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不足时需及时交足,合同期满未承接后余额退还承租方。
7、承租方大门道闸中心服务器需连接到保卫科,以供适时查看车辆通行情况,接受招租方管理和监督。
8、招租标仅限作为停车场使用,不得经营相关部门未批准的其他项目,不得占用消防、绿色生命通道。
七、报名地点:老河口市第一医院保卫科
八、 联系电话: 151****1611
联系人:申波
国资局监督电话:0710-8221217
九、竞标保证金:20000.00元
十、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竞租地点:老河口市第一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各一份复印件。
2、竞租未成者保证金退回本人。
3、竞租人自行到实地踏勘现场。
4、竞租保留最低底价。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