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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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2017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对位于顺德区均安镇齐安路43号的一间服装加工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加工场涉嫌无照经营,有一批物品(详见附表)涉嫌为《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三)项所指的假冒伪劣商品,我局依法扣押在案。
案发后,我局无法联系物品持有人前来接受处理,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促请下列附表中物品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安分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对附表中的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涉案物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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