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挺纪在前从严依规治党为陵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挺纪在前 从严依规治党
为陵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陵川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6年8月19日)
霍晋斌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县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扭住“两个责任”,狠抓正风肃纪,高压严惩腐败,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肃问责追究,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列出“两个责任”清单,配套出台考核办法和追究办法,形成了完整的“清单+考核+追究”制度链条。严格年度目标“双百分制”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推行“两报告一测评”,***督促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报告+测评+整改”倒逼机制。剖析典型案例,进行“五级”通报,严肃问责追究,形成了严密的“剖析+通报+问责”工作流程。五年来,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38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1人,约谈5人,通报批评4人,书面检查15人。
二、严格纪律审查,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县涉纪信访激增态势下,我们坚持三级联动,系统全员办案,坚持以上带下,常委包片领案,坚持层层加压,书记亲自督案,加快了办案节奏,保证了办案质量。五年来,共立案309件,处分426人,重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其中,科级干部79人,重处分科级干部23人,涉及“一把手”11人。尤其是2015年,我们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严格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干部行为,共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102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4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70人,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0人。
三、狠抓正风肃纪,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患未然。出台了精文简会、改进调查研究、规范新闻报道等实施办法,制定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规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对停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清退公务用车、清退会员卡、制止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作出了明确要求,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规明纪、遵规守纪。在此基础上,我们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检查力度,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切入,连点成线;从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烟花爆竹禁令抓起,由浅入深;从加强领导干部“倡导性”要求,到严格换届“九严禁”等“约束性”内容,由易到难,立体围剿“四风”问题。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50起,处理1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辞退4人、诫勉谈话42人、约谈2人、责令书面检查35人、通报批评60人。
四、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注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厚植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完善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票决、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村级事务阳光公开“三大制度”,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印制了《农村干部廉政手册》,初步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311”防控机制。2013年8月,市委在我县召开“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现场会。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了“百日解百案”活动和“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乡村廉洁”下乡住村百日行动。2011年,省纪委、监察厅授予我县“全省基层涉纪信访百日会战先进县”。2013年,省纪委、监察厅授予我县“百日双千攻坚战先进单位”。五年来,全县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88件,纪律处分239人,重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有效遏制了农村腐败蔓延势头。
五、坚持服务大局,防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责定位,在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发展。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问题。引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了“并联并审”工作法和“两集中、四到位”改革,制定了“庸懒散奢”问责暂行办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执法行为专项监察,进一步深化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2011年、2012年,省政府连续两年授予我县“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县”。
六、突出强基固本,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始终注重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强化党员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建立全县科级干部纪律档案,实行对“关键少数”的过程监督和动态管理。建成乡村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展播廉政公益广告,全面解读《党章》《条例》等党纪条规,宣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坚持以上率下,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旗帜鲜明正风反腐,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全县各级党组织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使“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干部作风得到持续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振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进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好向善,提升了基层群众反腐倡廉满意度,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能量,推动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迈出了坚实步伐。
五年来正风反腐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虚于应付,流于形式;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缺乏担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变异倾向,反弹压力仍然很大;纪检监察机关对新《条例》的把握和“四种形态”的运用还不够精准。只有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更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增强正风反腐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得更好、更实、更有成效。
今后五年的工作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五年,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巩固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实现“治标”向“治本”根本性转变的关键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从严依规治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大美古陵、小康陵川”美好愿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让敬畏纪律成为新常态
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严字当头、严格遵守,在强化执纪监督上下功夫,使纪律刚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障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抓住“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障政令畅通。
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负责,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一切行为,加强纪律教育,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重心从查办案件为主向监督执纪问责转型,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工作等环节体现纪律特色,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突出问责追究,全力压实“两个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解决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明晰清单定责。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行详细梳理,摸清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责任“漏洞”,找准换届后出现的清单“空白”,依人因岗、定责开单,量身定做出符合具体实际,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履责清单,并通过责任送达书等方式,立此存照,将责任压紧压实。
考核监督压责。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追究办法进行“回头看”,重点从“是否对应形势、是否见真见实、是否具有操作性”三个层面,进行充实、细化和完善。要实现由结果考核向全程监督延伸,健全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工作机制,着重发现各级党组织日常履职的缺失和漏洞;要探索试行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注重吸收相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注重结果运用,深化“两报告一测评”工作,不断向基层班子成员、部门内设机构延伸,逐步实现机构、人员全覆盖。
突出关键问责。依照《***问责条例》,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制定具体的程序性办法,使责任追究成为纪律审查的必经程序和执纪审理的必备环节。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保证党纪党规执行到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变异性。要站在历史的、辩证的角度,调整工作思路、提升查处手段,逐步铲除滋生“四风”的文化土壤和不良积习,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匡正党风、带动社风、促进民风。
紧盯关键节点,抓住具体问题,保持节奏不变。盯紧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公款吃喝由明转暗、婚丧嫁娶化整为零等现象,特别是对陵川风俗人情中衍生出的一些个性“四风”问题,提前预警,加大监督,抓住典型,及时曝光。要以案查因、以案找漏,把问题查处同制度建设链接起来,推动惩处结果向预防效果转变,使节点管控转化为常态管理。
更新工作理念,创新体制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在继续运用好传统监督手段基础上,充分利用陵川纪委网站和“清风古陵”微信公众号中的“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延长监督“探头”,增强“四风”监督的群众性和时效性。要依照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方向,逐步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相关纪检监察室具体配合的监督模式,提升“四风”问题查处的力度和深度。同时,发挥司法、税务、工商、财政、审计、旅游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立体监督格局,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弘扬优良传统,倡导廉洁文化,培树社会新风。深入挖掘廉政文化资源,弘扬优良传统家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党员干部把党纪条规的外部约束和修身齐家的内在自觉统一起来,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理性对待节日、对待人情、对待消费,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强化纪律审查,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纪律审查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支撑,也是从严治党管党的根本举措。要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挺法前,惩前毖后。
保持力度不减,重拳出击“拔烂树”。加强涉纪信访线索管理,建立汇总排查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对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度挖掘,严格按照“五类方式”进行线索处置,做到快进快出。对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党员,要坚持“刮骨疗毒”,在高举纪律戒尺的同时,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突出查处重点,动辄则咎“治病树”。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基本工作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案逐人研究解决,主动交待问题要体现政策,对抗组织要从严从重处理,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威力,教育挽救有问题干部。
转变执纪方式,抓早抓小“正歪树”。要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坚持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采取组织处理方式;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要运用党纪轻处分,及时提醒、及时纠偏,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调动积极有为的工作热情。
提升思想认识,教育为本“勤浇树”。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持续开展好年度“警示教育月”和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
五、紧盯扶贫领域,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要把扶贫领域作为今后五年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实现乡村治、百姓安。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的职能部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关键岗位,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和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查处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项目安排和资金落实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行为。
畅通渠道,深挖线索,体现纪律审查的严肃性。要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对一些重复举报,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开展集中治理,着力查办一批人情干扰案和疑难复杂案。要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在确保审查质量前提下,做到快查快结。
找准症结,标本兼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要聚焦关键部位,把握关键环节,加强对扶贫主责部门政策落实、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监管的“再监督”,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及整改的督办力度。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度剖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标本兼治。
六、健全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巡察工作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要及时总结提炼县委首轮巡察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完善固化为可推广可复制的巡察模式,稳步推进对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巡察全覆盖,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巡察触角,下沉一级到下属单位和行政村。要准确把握“两四一聚三紧”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要注重巡察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促进被巡察党组织自我纠错、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要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和回访督促,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采取的措施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七、深化改革创新,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以县乡纪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县乡纪委领导班子,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德才兼备、勇于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活力。纪委委员要强化职务意识,明确自身职责,发挥应有作用。派驻纪检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敢监督、善监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要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加强对下级纪委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进一步完善纪委机关内部改革,规范层级管理模式,消化好混编混岗问题。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对纪律处分条例、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学思践悟”,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发挥机关支部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用“严管”体现“厚爱”,严防“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坚持挺纪在前,从严依规治党,勇于进取,扎实工作,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大美古陵、小康陵川”美好愿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