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基于低能电子束辐射改性的装饰膜材料项目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基于低能电子束辐射改性的装饰膜材料” 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经审核,项目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要求,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出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蔡海琼,联系电话:82340445,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901室。
***:“基于低能电子束辐射改性的装饰膜材料”成果登记公示信息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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