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检查环保工作
:“佛山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其经验值得借鉴。”14日、15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我市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坚带领部分省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与检查组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交换了看法。
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周天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邦彦等陪同下,先后到南海区大沥联滘、洪滘水闸等地以及佛山市溶洲建筑陶瓷二厂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佛山市下大决心取缔废旧塑料市场,反映出佛山市的领导“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工作理念。对陶瓷企业将废料回用作为生产原料、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等做法,检查组表示赞许。
周天明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法》的情况。我市以创模为抓手,切实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陈坚对我市近年来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佛山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其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还要求我市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