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珠港办〔2017〕120号
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各单位:
鉴于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成员分工变动,根据市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党委、管委会同意,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适剑(区管委会)
副主任:刘继承(区管委会)
委 员:冯伟忠(区党政办)
刘高路(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姚明生(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黄 芸(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邓剑虹(区现代产业发展局)
黄 飞(区海洋和农业局)
范玉重(区综合治理局)
田 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旭辉(南水镇)
李东红(平沙镇)
梁小雄(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冼淑玲(高栏海关)
赵 城(高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曹 治(平沙医院)
陆奇凯(南水医院)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田伟(兼)任主任,林轩(兼)任副主任。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
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