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宗委组织民族贸易县赴黔南州学习考察民贸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黔族发〔2013〕22号《省民委关于加快对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推动民贸优惠政策落实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州民贸县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我委组织八县(市)民宗局长,由州民宗委副调研员彭一虹带队,于5月9日-11日到黔南州学习考察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民族贸易县园区建设及民族贸易企业投融资等工作。
5月10日上午,黔南州民委召开座谈会。会上,黔南州民委主任朱家秋同志及分管领导就黔南州开展民族贸易县民贸企业认定工作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10日下午,学习考察组一行到独山县、平塘县了解民族贸易县园区建设情况、民族贸易企业投融资情况。
通过学习考察,各县(市)民宗局局长纷纷表示,回去后,要按照省民委、州民宗委的要求,借鉴黔南州的成功经验,认真扎实地抓好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为企业搞好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次学习考察,为我州民族贸易县开展民族企业认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