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自查集中研究整改州环保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57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5〕23号)要求和《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安排,州环保局领导班子8月18日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8月2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专项整改方案。
(会议现场)
通过认真自查,在“两个责任”、“四风”、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共4项,并针对自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整治负总责;二是局长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任务落实负总责;三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会上局党组书记余高品同志还组织学习了刘云山同志在省区市和部分单位“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精神、学习了省委书记、省长陈敏尔同志在省政府“三严三实” 专题党课上的报告。(州环保局监察室 王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