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拟使用龙岗区内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街道、横岗街道、园山街道、龙城街道、南湾街道、平湖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40.565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8918219;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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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