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海事处顺利开展辖区船舶污染物上岸推广工作
自港口船舶污染物联合检查行动开展以来,番禺海事处联合港务部门对辖区内正常营运码头进行逐一走访,深入排查码头内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开展情况,截至3月10日,番禺海事处已圆满完成辖区10个码头的全覆盖检查。
番禺海事处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持续推动辖区到港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落实四项举措,逐步形成船舶水污染物岸上接收常态化管理。一是督促码头向进行生活污水接收作业的船舶出具《生活污水接收证明》、登记《生活污水接收记录簿》,并在作业后按规定在危防信息系统中进行报告。二是若船舶到港无排放需求,需签署《无排放声明》,执法人员将定期***长期到港无排放船舶的水污染物去向,倒查船舶上一港航行轨迹,一旦发现船舶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辖区航运公司的400总吨以下未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船舶,督促船方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加装、检验工作。四是比对码头和长期到港船舶的接收、排放数据,组织有关单位签认《防污染管理承诺书》。
接下来,番禺海事处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落实各项监管要求,科学部署、正确履职,健全船舶防污染监管机制,加强和港务部门的信息互通,严厉查处船舶违法违规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共同推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有效运行。
(番禺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