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四措施夯实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又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到所属单位、企业,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是健全基层管理体系。全县3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村均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政各有一名领导具体抓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均有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均设立有安全科(股)办,落实有专人,配齐了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管理资格证,同时增设了驻矿安监员、交通协管员、渡口管船员等,实现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形成了县、乡、村、企事业四级联动,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格局。
三是健全基础台帐管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局本级、部门乡镇和企业台帐,使原有的记录台帐,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操作性强的"现场检查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台帐,多形式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真实记载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同时按《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暂行办法》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分文件类、机构组织类、执法文书类、教育培训类、部署工作反馈类和其它类等六类进行整理。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县安委会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跟班学习等形式,提高乡镇安监人员素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对安全生产第一、二责任人、安办主任、企业法人,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5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县安监局 何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