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重生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收到水城茗露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送来的“人民法官为人民”锦旗,对六盘水中院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表示肯定,同时对促进企业重生,优化营商环境表达感激之情。
民事审判第一庭办理的水城茗露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涉及的债权人多,债务巨大,许多债权人倾其所有借贷给该公司,但由于该公司背负的债务太多,且经营困难,债权人拿不到借出的款项或者投资款项,工人也拿不到工资。广大债权人多次向人民法院表达了希望公司重整,以提高债权清偿率的意愿。民一庭承办法官本着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多次到该公司进行调研,了解到该公司的水质较优,且其他投资人有投资意向,遂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该公司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使企业向重整之路迈进。为此债权人代表向民一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债权人表示:六盘水中院法官裁定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这一举措,使濒临死亡的企业有可能通过重整获得新生,不但挽救了企业,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这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坚持新发展理念,致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获得了一致认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动六盘水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岑加祥 张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