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结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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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0日发表
(1)与村级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协调组织部、乡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选举一并纳入村“两委”换届工作,目前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全部依法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了2500名,在村居配齐了“十户调解员”。(2)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结合。整合调解资源,由乡镇主管领导牵头,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制定调处和整治方案,明确解决时限,确保及时有效化解。(3)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结合我市“夺冠之旅”提速年及“好人之城”创建工作,激发群众干部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滚动排查,提升排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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