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8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惠及城市低保户28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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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为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功能, 根据《黔西南州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州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在2013年元旦、春节对全州城市低保户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元,受惠人口涉及全州低保户28819人。所需资金2881900元,由各县(市)民政局负责发放,要求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管落实,确保在2013年元月底前发放到低保户手中。通过实施对城市低保户进行生活补贴,把扶助贫困与拉动消费结合起来,促进和谐黔西南建设,从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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