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五普法中期督查组到兴仁检查
7月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傅传耀带队的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一行来到兴仁县,对该县“五五”普法开展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日上午,督查组在实地视察兴仁县一中和城关镇东湖社区“五五”普法开展三年来的情况后,在兴仁大酒店5楼会议室听取了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
汇报会由县委书记桑维亮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省督查组汇报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情况。
2007年4月我县“五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我县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兴仁县2006-2010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围绕“强化领导、夯实基础、抓好试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前,全县先后建立健全“五五”普法机构92个,配备普法专兼职人员352人,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宣传网络逐步健全,全县普法工作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处处有人抓,行行有人管的普法工作网络格局。二是培育各类试点示范单位,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我县采取“抓典型、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第一批试点单位。三是抓好各级各类骨干培训,为“五五”普法全面开展培养骨干队伍。四是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带头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优良率均达100%;同时抓好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五是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公、检、法、司、党校等部门联合组成普法宣讲团,采用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深入各乡镇、村组、街道和社区,大力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科技三下乡”、“安全月”、“助残日”、“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县16个乡镇、各中小学校和大部分单位都开辟有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兴仁报》长期留出版面,定期刊载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同时,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矿山矿区法制宣传。为切实化解矿群矛盾,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合理开采,促进矿区的和谐稳定,县政府积极将煤炭生产管理纳入普法工作中来,由公安、司法、国土、安监、煤炭等部门组成矿区法制宣传队,长期深入矿区,采用发放法律法规、张贴政府通告、出动专项整治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煤炭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矿长或者合伙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广大村民和煤炭生产企业知法、守法,有效减少了矿群矛盾。2007年4月6日—5月16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公安、司法、国土、环保、水利、煤炭等部门人员组成矿群纠纷排查组,深入全县12个乡镇对矿群矛盾逐一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33对矿群矛盾,成立矿群矛盾协调领导小组,派出驻矿工作队,吃住在矿区,现场办公,协调处理各类矿群矛盾,避免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注重“法律进乡镇、进社区”活动,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114个、“民主法治社区”28个,各“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几年来给农民法制学校上法制课327节次,调处民间纠纷1083起,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督查组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认为我县“五五”普法党政重视、网络建全,规划科学、方案可行,经费保障、措施有力,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和载体。督导组建议,兴仁县要以此次中期督导检查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查漏补缺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结合实际,在用法上做好文章;坚持将“五五”普法中呈现的亮点做强,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确保“五五”普法圆满完成。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国汉、州政府副州长曾庆忠以及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