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斐然
2012年,桃江县司法行政工作紧扣“三项重点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一,桃花江司法所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桃江县被市、省推荐为“2011-2012年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89起,调处成功率达99%;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受援人的满意率达100%;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0名,刑释解教人员159人;办理公证事项720件;进行司法鉴定810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44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349万元;组织全县性法制大宣传、宣讲3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200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刘晓红)